awen
发表于 2013-8-22 08:23
如果一个企业真的对品质是重视的,制度健全的话,一个品质经理,甚至一个品检员都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反之,搞什么都是忽悠。
315
发表于 2013-8-22 08:35
据说设置这个岗位不光是有权,更重要的还是“有责”,如果产品出了重大质量问题,是要连带负法律责任的,不再是只追究法人的法律责任了,如果真能这样做的话,或许还会有那么点的约束力。
jjlamshushushu
发表于 2013-8-22 08:39
质量,出生在日本,生长在美国,死在中国。。。
安全第一啊
发表于 2013-8-22 08:40
把隔夜的饭从新翻炒下,就成了一份新的
jsq123
发表于 2013-8-22 09:18
搞这样一个岗位可以吓吓采购、生产部门的。
zhangrui110
发表于 2013-8-22 09:47
开培训班收钱才是目的
catfelix
发表于 2013-8-23 06:46
搞噱头;P;P;P
houn
发表于 2013-8-23 10:01
老板看重主管都有否决权
老板不看重呵呵
hancun
发表于 2013-8-23 10:21
继CEO,CFO将出现CQO。除控制权,否定权,建议权之外,关键要有知情权,啥都不知道其它都是空谈!
zqwb2011
发表于 2013-8-26 07:56
东莞志成这么大的公司接受这种方式,后期的质量如果得不到安全,有问题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