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产电视被召回谈电器产品的防火安全
从中国产电视被召回谈电器产品的防火安全时间:2014-03-10 08:5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自去年12月至今,美国已有14家零售商相继宣布召回中国产32吋高飞(Coby)平板电视。
自去年12月至今,美国已有14家零售商相继宣布召回中国产32吋高飞(Coby)平板电视。
召回原因是电视中的一个电器元件失灵,容易引发火灾。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接到6起事故报告,包括电视机过热、冒烟、着火,其中一起事故导致电视机着火,烧焦墙壁,还有一起着火仅限于电视机内部。所幸上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被召回的产品是一款高飞32吋黑色平板电视,数量约8900台,产品型号为TFTV3229,系列号以LG开头且第9 -11位为M07或M10,产品型号及系列号印于电视机后面的标签上。该产品生产厂商是香港高飞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产地为中国。
该产品于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通过电商网站销售或网络代购,售价约为170 - 260美元/台,不排除有流入中国的可能。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正在使用该批次电视机,应立即关闭电视并断开电源,与销售商联系,进行相应的补救如全额退款、换取礼品卡或产品替换等。如需更多详情,可查询以下链接:http://www.cpsc.gov/en/Recalls/2014/Eleven-Retailers-Recall-32-Coby-Flat-Screen-Televisions/
美国的电器防火要求
此次高飞召回事件彰显了美国对电器产品防火性能的重视,其实,美国不仅要求电器产品的内部组件不能存在火灾隐患,而且要求电器外壳也达到一定的阻燃等级。这是因为目前电器产品普遍使用塑料作为外壳,而塑料的基础原料是石油产品,具有高能易燃的特性。如果不做阻燃处理,自身极易成为火源或辅助火源。美国电视机外壳要求达到UL-94分级体系的 V-0级,这是UL-94燃烧性能分级中最严格的一级,要求垂直燃烧样片在火源离开后10秒内自熄。虽然这一要求是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但众多企业都主动遵守。因为一旦出现类似上面的召回事件,企业信誉丧失殆尽,将面临倒闭的风险。
中国的电器防火要求
中国是电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电气火灾的高发国。每年发生的火灾中电气火灾所占比重最大,一般在30%以上,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只有10%。
与美国相比,我国对电器的防火要求几乎是零,只在个别法规中可以找到一些有待细化的要求。例如,201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 8898-2011)要求“设备的设计应当尽可能做到防止着火和火焰的蔓延,并且不得对设备的周围引起着火的危险”,同时提到“采用防火防护外壳限制火焰蔓延”。
与此同时,不管是国内电器企业还是国外电器企业都在钻法规的空子。以电视机为例,出口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电视机其外壳的阻燃性能明显高于国内市场上同品牌的产品。而同品牌的国外电视机投入中国市场的与投入本国市场的阻燃级别不同,中国市场的较低,本国市场的较高。换句话说,国人家中拥有的电视机存在较高的火灾风险。
这使人联想到去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毒姜事件”,因为国内的法规没有国外的严格,所以毒姜都流入国内市场,而好姜出口国外。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电器产品上,可见中国电器产品的防火法规亟待提高。
结束语
两会在即,希望立法者借鉴美国的经验,严格规定电器产品的防火性能和级别,尽快出台我国对电器产品的防火要求,为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嗯嗯,收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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