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3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3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检查合格的公告
时间: 2015-02-28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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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3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检查合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7号公告及《国家认监委关于修订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及评价程序的有关文件的通知》、《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和《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检查程序》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经国家认监委组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中心检查合格,现正式批准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成为国家认监委承认的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实验室,该实验室可以在化学品“理化性质测试”、“水生和陆生生物的环境毒性研究”、“水、土壤和空气中行为学研究”、“生物富集试验”以及“其他研究”等方面开展GLP研究,并出具GLP研究报告。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的GLP实验室资格有效期为2015年2月2日-2018年2月1日。
国家认监委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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