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nw_007 发表于 2016-3-21 17:58

关于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

关于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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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标准已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并将于2017年4月14日实施。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转换器和延长线插座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3号),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 2099.1和GB 1002/GB 1003(以下简称旧标准)变更为GB 2099.1、GB2099.7和GB 1002/GB 1003(以下简称新标准)。现将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对适用旧标准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7年4月14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新纳入强制性认证实施范围的带有国标组合孔(俗称小五孔)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应在2017年4月14日前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8年4月14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8年7月14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7年4月14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产品认证证书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产品技术信息:型号、额定电流/或功率、额定电压、电源性质、配线的横截面积。
    五、本公告中对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六、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我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6年3月18日
附件: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新旧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检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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