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12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passagere 于 2017-7-20 03:10 编辑各位同行、前辈,想请教一下关于4.12章节中关于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的定义解释。
1、用户可能拧紧或者安装、连接灯具时要拧紧的螺丝,需要拆装5次,螺丝不打滑,能正常旋进。——这个要求能理解。
2、传递接触压力螺丝的只能旋进金属内——这一点来自4.12.2。见下面的个人看法:
4.12.2 Screws transmitting contact pressure and screws which are operated when mounting
or connecting the luminaires and having nominal diameter less than 3 mm shall screw into
metal.
上面的语句结构是screws... and screws...are and having, shall screw into metal,中间的小于3mm的定语修饰主语中第二个screw,于是这句话可以拆分为两句话(国标也可以一样拆,翻译没有问题):
A、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需要旋入金属内
B、在安装和连接灯具时被操作的,且标称小于3mm的螺丝需旋入金属内
显然,灯具上的螺丝有些是直接旋入塑料中的,那么A有有问题,请问问题在哪里?
3、如果2的疑问成立,请问什么是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是否为为电气连接中的紧贴提供压力的螺丝,而其他类型的不算?有些螺丝是为了卡住部件的,如有勾缝,然后螺丝尖头插入勾缝中,这时不接触也可以达到目的。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例子。另外,如果部分螺丝不属于传递接触压力,扭力测试要不要拆装5次(见4.12.1条款)?
4、光源板的固定螺丝是否属于传递接触压力?——由于光源板是需要散热的,接触不良会导致温度上升,那么按上面A的说法,就不允许旋入塑料内。但是实际产品中,很多光源板上的是旋入塑料中的。请问如何解释?
已经请教了机构的安规工程师,但还未收到答复。请大家帮忙解惑一下。谢谢!
本帖最后由 passagere 于 2017-7-24 11:49 编辑
得到了三家机构的回复,总结如下:
1、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的定义:这里的接触是指电气连接的接触,包括地线端子的固定即为一个最好的例子。故参考其他的条款,地线端子固定螺丝只允许旋进金属。
2、扭力测试的对象:与安全相关的螺丝都要做扭力测试,哪怕是用户可能不会操作的螺丝。
3、标称3mm的螺丝旋入金属:分两部分来理解,传递电气接触压力的螺丝只能旋入金属。用户要拧紧的只能旋入金属,部分螺丝旋入塑料外壳的,可以小于标称3mm的直径。如筒灯中固定光源板到塑料外壳的螺丝。
4、3mm螺丝的标称值和实际值:条文中是指“标称”,而机构接受2.9以上,视为最少达到标称3mm直径。 同求啊
疑问:
传递接触压力的螺丝的定义:这里的接触是指电气连接的接触, 这个定义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其它这个定义可以解决很多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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