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識-基本原則
安全基本原则安全的原则在于避免由于下列各种危险所造成的人体和财产损害或危害的可能性:
电击 (Electric Shock);
能量 (Energy Hazards) ;
火灾 (Fire Hazards);
机械 (Mechanical);
热 (Heat Hazards);
辐射 (Radiation Hazards);
化学 (Chemical Hazards)。
电击 (Electric Shock)
电击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只要毫安级的电流就能在健康人体内产生反应,而且可能会由于不知不觉的反应导致间接的危害。更高的电流会对人体产生更大的危害。
大于30 Vrms, 42.4 Vpeak, 或60 Vdc之电电压。都可能对人体造成触电危险。
能量(Energy Hazards)
大电流电源或大电容电路的相邻电极间短路时﹐可能导致引起下述的危险﹕
● 燃烧﹔
● 起弧﹔
● 溢出熔融金属。
就此而论﹐甚至接触带安全电压的电路也可能是危险的。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隔离﹔
● 屏蔽﹔
● 使用安全联锁装置。
火灾 (Fire Hazards)
正常工作条件下过载﹑组件失效﹑绝缘击穿或连接松动都可能产生导致危险的过高温度。但是﹐应保证设备内着火点产生的火焰不会蔓延到火源近区以外﹐也不会对设备的周围造成损害。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提供过流保护装置﹔
● 使用符合要求的适当燃烧特性的结构材料﹔
● 选择的零部件﹑元器件和消耗能避免产生可能引起着火的高温﹔
● 限制易燃材料的用量﹔
● 把易燃材料与可能的点燃源屏蔽或隔离﹔
● 使用防护外壳或挡板﹐以限制火焰只在设备内部蔓延﹔
● 使用合适的材料制作外壳﹐以减小火焰向设备外蔓延的可能性。
热(Heat Hazards)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高温可能导致引起下述的危险﹕
● 接触烫热的可触及零部件引起灼伤﹔
● 绝缘等级下降或安全元器件性能降低﹔
● 引燃可燃液体。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采取措施避免可触及零部件产生高温
● 避免使温度高于液体的引燃点﹔
● 如果不可避免接触烫热的零部件﹐提供警告标识以告诫使用人员。
机械(Mechanical)
可能导致危险的原因是﹕
● 尖锐的棱缘和拐角﹔
● 可能潜在地引起危害的运动零部件﹔
● 设备的不稳定性﹔
● 内爆的阴极射线管和爆裂的高压灯产生的碎片。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倒圆尖锐的棱缘和拐角﹔
● 配备防护装置﹔
● 使用安全联锁装置﹔
● 使落地式设备有足够的稳定性﹔
● 选择能抗内爆的阴极射线管和耐爆裂的高压灯﹔
● 在不可避免接触时﹐提供警告标识以告诫使用人员。
辐射(Radiation Hazards)
设备产生的某种形式的辐射会对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造成危险﹐辐射可以是声频辐射﹑射频辐射﹑红外线辐射﹑紫外线和电离辐射﹑高强度可见光和相干光(激光)辐射。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限制潜在辐射源的能量等级﹔
● 屏蔽辐射源﹔
● 使用安全联锁装置﹔
● 如果不可能避免暴露于辐射危险中﹐要提供警告标识以告诫使用人员。
化学(Chemical Hazards)
接触某些化学物品或吸入它们的气体和烟雾可能会造成危险。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 避免使用在预定的和正常条件下使用设备时由于接触或吸入可能造成伤害的堆积的和消耗性的材料﹔
● 避免可能产生泄漏或气化的条件﹔
● 提供警告标识以告诫使用人员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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