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ighost
发表于 2008-11-26 21:19
引用第12楼DavidChiu于2008-11-26 10:08发表的:
BSMI每月的一致性會議記錄都會在六組的網站上公佈....
http://www.bsmi.gov.tw/wSite/np?ctNode=420&mp=14
不管呢...網站有時沒有開...很討厭..
.......
不是网站没有开的问题,是对台湾政府网站有屏蔽。台湾公司的人可以上。你可以把你的记录发上来大家参考一下。谢谢!
DavidChiu
发表于 2008-11-27 09:50
引用第14楼milighost于2008-11-26 21:19发表的:
不是网站没有开的问题,是对台湾政府网站有屏蔽。台湾公司的人可以上。你可以把你的记录发上来大家参考一下。谢谢!
哈..哈..我人在台灣..這種現象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哈..哈..!!
DavidChiu
发表于 2008-11-27 10:09
哈..哈....原來是網址又換了....
http://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2842&xq_xCat=a1&mp=1
有需要看原始記錄的請自行上網查詢下載
小弟會抽時間發貼,將會議大綱整理出來分享給大家!!
milighost
发表于 2008-11-27 19:21
为了增加本贴的含金量,楼上提到的会议纪要对深入理解台湾认证要求很有帮助,我会陆续将以往的记录整理出来。
milighost
发表于 2008-11-27 19:37
今年的其他几个纪要。
注:中华民国97年,即2008年
DavidChiu
发表于 2008-11-28 10:15
97年11月26日,一致性會議內容大綱
1.液晶顯示器同時具備Class I 和Claa III(但不能同時動作).會議結論:當產品同時擁有AV,DC In時可當為同一系列申請,但若產品修正只剩DC In時就無法當同一系列.
2.當中性使用手冊,可供數個不同型號機種共用,但各型號power rating不同時,可否於手冊上註明"power rating請參考實際產品上label標示為準". 會議結論: 不行, 產品型號和power rating須列出該次申請案之相關資料
其餘的一些議,需再開會討論,等待下次會議結論!!
DavidChiu
发表于 2008-11-28 10:59
10月的會議記錄...我不知放那了,找不到,等找到再貼或是bsmi公佈時再自行上網看吧...BSMI會議記錄公佈,當月公佈上上個月的會議記錄
97年9月24日
1.宣告事項:申請案件商品有以下之零組件或模組,所附EMC測試報告1,必須註明:CPU,主機板,電源供應器,硬碟,光碟機,藍芽模組,無線網卡,Modem module,視訊卡, panel,battery pack,與直流-交流轉換器等零組件之廠牌與型號
2.產品Notebook 外部尺寸(長x寬x高)相同,但面板(panel)尺寸由11吋變動為10吋或由10吋變動為11吋,是否同意做系列申請?結論:不行,panel尺寸不同也不能做系列申請
3.BSMI核備申請以8次為限,第9次則需以新案型式申請,而新案型式不可使用先前的舊測試數據
4.lcd panel若是搭配LIPS power則以power廠牌型號控管
5.lcd panel的系列分法是以可視畫尺寸為依據
6.對於III類產品(NoteBook)有搭配不同廠家的外接式電源供應器 , 若輸出額定相同 (19Vdc 3.42A),請問申請BSMI驗證是否可
不用接上所有的外接式電源供應器搭配執行Input Test ,目前申請CB認證 : 當產品(NoteBook) 所使用的外接式電源供應器輸
出額定相同(19Vdc 3.42A or 19Vdc 4.74A)在Input Test 是不需要交叉組合進行Input Test.”會議決議: 同意以CB認證測試方式執行Input Test!! (第6項是小弟我提出的....)
xiaoxiangtongzi
发表于 2008-11-28 11:51
说句不好听的话.
台湾认证的操作,审核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
我的一个电线认证的案子,ETC送BSMI审核一个月了。还没有审核完毕.
除了等待,还是等待........
BS一下.
xiaoxiangtongzi
发表于 2008-11-28 11:53
还有,查询案子进度的链接,在台湾的可以打开查询.
但是大陆这边的无法显示页面.
DavidChiu
发表于 2008-11-28 13:18
引用第22楼xiaoxiangtongzi于2008-11-28 11:53发表的:
还有,查询案子进度的链接,在台湾的可以打开查询.
但是大陆这边的无法显示页面.
目前所知,大陸方面對台灣相關政府的網頁有限制....
原則上未預審的案件約4週審核,預審案件約2週....所以若是貴公司的案子是委由ETC負責,可再請ETC的人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