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EMC關鍵件清單所管控零件
如果在3C報告的“EMC試驗報告中有列關鍵件清單”,1. 那其清單中所管控的零件是否衹影響EMC性能,而對產品“安全”並無影響?
2. 如果產品是作為客戶的零件,而客戶組裝完成的整機在EMC測試不能過時,是否可以將“EMC關鍵件清單中的零件”取消不用(即在工檢時不會產生不符合項) 1. 如果在关键材料表中已列明使用零件, 就不能再随意更改, 包括安全和EMC
2. 不能取消, 如果要取消需要重新报备. 引用第1楼Alexsong于2008-11-18 11:17发表的:
1. 如果在关键材料表中已列明使用零件, 就不能再随意更改, 包括安全和EMC
2. 不能取消, 如果要取消需要重新报备.
確定嗎?我有詢問一些相關人員,答案不同,有些回答是“EMC關鍵件”並不屬於“安全件”呀? 但是验厂与验货的时候,不会只看EMC不看安规的 引用第3楼嘻嘻于2008-11-18 14:21发表的:
但是验厂与验货的时候,不会只看EMC不看安规的
的確,我也是這種認知(驗廠時確實EMC及安全件都看)
衹是不知3C認證的EMC元件是否有“optional”的說法?(例如,某公司專業生產無線網卡,其申請3C認證時因需測試EMC,故會在設計時增加一顆EMC元件才能保證測試通過。此時3C報告EMC管控清單中即會有此顆元件的廠商,型號。但因實際產品在出往客戶端組裝後(裝在筆記本電腦上),因設計因素會導致筆記本的3C認證EMC測試不過的情形,需將此顆EMC元件取消,即後續供應商實際生產時並不上EMC元件。)
這種解釋合理嗎?煩請各位高人解答,謝謝! 整改后需要加的零件,那生产的产品也必须加上这个零件的。 必须要和认证时(至少要和安规报告)保持一致, 凡在关键材料表中列明的零件都不能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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