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rywhg 发表于 2008-11-27 10:31

求加拿大危险产品(玩具)法案  中文版

特求加拿大危险产品(玩具)法案中文版
手頭上有的朋友請貢獻一下,免得再花時間去翻譯。謝謝!

honseng 发表于 2008-11-27 11:30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是加拿大有关玩具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法规,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标签要求
    任何《玩具规定》要求的文字、警告或其它信息均需要同时使用英语和法语标示。
(二) 电危害
    用不超过220V的电压工作的玩具和儿童产品,都必须符合加拿大标准协会C22.2第149-1972号标准的要求。
(三) 窒息危害
1、任何开口周长不小于14英寸的、用来包装玩具和儿童产品的软薄膜胶袋,厚度应大于0.019mm,并且应用以下警告或其它有相同含义的文字清楚地标示出来:
“塑胶袋可能造成危害。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窒息危害,应让婴儿和小孩远离塑胶袋。”
2、任何大小足以让小孩进入,并且能用盖子或门关上的玩具,比如玩具箱,必须在各相邻面有足够大小和数量的通气孔以避免窒息引起的危害。
(四) 毒性危害
    除了附录4中列举的毒性元素要求以外,玩具和儿童产品不能含有过量的毒性、腐蚀性或刺激性的物质和感光剂。
(五) 发热危害
   玩具和儿童产品,若有表面、一部分或物质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下,由于交流电或电池的工作,可能被加热,那么这类产品则需符合加拿大标准协会C22.2第149-1972号标准的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1、发热要求
1) 对玩具的操作不能引起温度高于标准的限制。
2) 在非正常情况下,产品不能引起火灾、电击或烫伤危险。
2、标签要求
1) 由于意外接触,导致有表面或部分温度超过50℃且低于90℃,这类产品应用高度不小于7/64英寸的英文和法文同时清晰明白的标示出来,并且标识文字要不易损坏,具有持久性。标示如下: “注意:温度较高(表面、一部分、覆盖物、周围等)。”
2) 由于意外接触,导致有表面或部分温度超过90℃,并且玩具有发热元素在高温下工作,应用高度不小于7/64英寸的英文和法文同时清晰明白的标示出来,并且标识文字要不易损坏,具有持久性。标示如下: “注意:接触可能引起灼伤(熔铸材料,底板发热元素)。”
(六) 机械危害
玩具和儿童产品:
1)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者,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下,不能有小部件,即施加不超过1磅的力能使其完全进入“小部件圆柱体”的部分(柔软的纺织纤维材料除外)。
2) 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都不能有可能造成刺伤或划伤危险的尖点或利边。
3) 折叠机械装置应该有安全的锁定装置以防止意外的坍塌。
4) 除了组装玩具以外,任何有弹簧驱动机械装置的玩具,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都要保持不可接触。发条锁和玩具主体之间需有小于1/16英寸或大于3/8英寸的空隙,以防止夹伤手指。
5) 弹射物,如箭、标枪等,必须有保护头,并且保护头在10磅(44.5牛)的拉力作用下不能脱落。
6) 固定使用并且要承受小孩重量的玩具,在使用时应保持水平并且稳固。
(七) 特殊的产品
1、洋娃娃、毛绒玩具和柔软的玩具
    除了达到机械、窒息、毒性、电和发热要求以外,洋娃娃、毛绒玩具和柔软的玩具还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 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下,所有的衣物或装饰品都不能有尖点或利边。
2) 最大尺寸不超过32mm的鼻子和眼睛(完全由柔软的纺织材料制成的除外)不能脱落。
3) 发声物、簧片、阀或其它类似装置,应紧固于玩具之上,并且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下不能脱落。
4) 可燃性。
为了避免材料一接触燃烧源就迅速着火燃烧起来,材料的使用应达到附录3列举的要求。
5) 填充物。
a) 干净无虫,没有坚硬或尖锐的物质;
b) 没有毒性和刺激性。
2、推拉玩具
    所有有直径不超过10mm(3/8英寸)的把手的推拉玩具,除了达到机械、窒息、毒性、电和发热要求以外,应在把手端部加保护头。保护头可以防止刺伤,并且保护头应能够承受10磅(44.5牛)的拉力而不脱落。
3、用手指敷的水彩颜料
1) 所有用手指敷的水彩颜料应具有水溶性;
2) 符合相关的毒性要求。
4、摇铃
    摇铃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够进入小孩的口腔及喉咙深处。如果摇铃有以下情况出现,则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
1) 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下,有暴露在外的尖锐金属丝;
2) 有任何部分突出于“摇铃测试仪”之外;
3) 摇铃有任何部分可被50牛(11.23磅)的力或1牛(8.85磅)的扭力移动。
5、弹性绳
    为了防止勒伤危害,所有连接婴儿车、婴儿床或围栏的弹性绳,伸长长度不能超过750mm(30英寸),或者不超过其自然长度的75%。
6、电池
    所有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的电池,在经过《玩具规定》的附录4 中提到的振动测试后,不能有电液泄漏。
7、化妆玩具
    对于既是玩具又是化妆品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适用于玩具的《危险产品法案》和适用于化妆品的《食品药品法》。

wwnw_007 发表于 2008-11-27 11:46

1 楼提供的内容应该已经符合楼主的要求啦!顶顶!!!玩具玩具,

DOCTORO 发表于 2008-11-27 12:40

引用第1楼honseng于2008-11-27 11:30发表的: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是加拿大有关玩具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法规,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标签要求
    任何《玩具规定》要求的文字、警告或其它信息均需要同时使用英语和法语标示。
(二) 电危害
    用不超过220V的电压工作的玩具和儿童产品,都必须符合加拿大标准协会C22.2第149-1972号标准的要求。
.......

honseng 专家,有没有详细一点的要求呀,最好加上测试方法,
英文版本的都可以,最新版的

我也想要一份加拿大有关玩具产品的法规,thx

kerrywhg 发表于 2008-11-27 12:57

Re:求加拿大危险产品(玩具)法案  中文版

引用第3楼DOCTORO于2008-11-27 12:40发表的:


honseng 专家,有没有详细一点的要求呀,最好加上测试方法,
英文版本的都可以,最新版的

.......


這個地方有:
http://laws.justice.gc.ca/en/showtdm/cr/C.R.C.-c.931//?showtoc=&instrumentnumber=C.R.C.-c.931

honseng 发表于 2008-11-27 14:12

引用第3楼DOCTORO于2008-11-27 12:40发表的 :


honseng 专家,有没有详细一点的要求呀,最好加上测试方法,
英文版本的都可以,最新版的

.......


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3362.html 9楼有!

DOCTORO 发表于 2008-12-4 22:30

我还没有一份完整的加拿大标准

bricktung 发表于 2008-12-5 22:51

有份英文版就不错了,至于中文版迟点可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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