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luo 发表于 2009-1-5 14:14

发帖前建议,引用标准具体条款。

各位大侠:
   本草民建议一下,我们在论坛里面发帖子讨论安规问题时,最好能把有关安规那个条款列出来。这样省得大家一看到问题每个人都纷纷去找标准找条款。各位想想,一个问题大家每个人都去找条款一遍,20个人看帖的话加起来一共要花多少时间?省下来得时间我们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多少贡献?
   谢谢!

demon_life 发表于 2009-1-5 14:24

建议好是不错,但是有的人可能并不知道他这个问题是对应的那个标准那个条款哦, 那就要麻烦回答的人写出来了

leoluo 发表于 2009-1-6 15:47

赞同楼上观点,但是本草民也有说明是最好两字的。

lingyuns 发表于 2009-1-7 10:07

我也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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