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4985 发表于 2009-3-11 16:47

REACH注冊满足條件

  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于2007年6月1日 正式生效。法规对产品中化学物质的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规定,SVHC即高关注物质——第1,第 2类致癌、致有机体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CMR),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有毒物质(PBT),高累积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对于此类SVHC 的物质,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
      (1) 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 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 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 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企业承担的义务:
      对照欧盟SVHC清单,清晰自身产品特性,明确所含物质信息,在拥有数据基础上进行全面REACH法规符合性应对—SVHC检测、REACH法规符合性评估报告、SDS、通报等。物品: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需要向客户提供该物质的相关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至少应包括物质的名称。应消费者的要求,这些数据必须在45天内免费提供。
      2. 从2011年开始如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1吨/年,则欧盟内此物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钱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6个月之内完成通报。
      物质: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SVHC中,则欧盟境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下游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配制品: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果根据1999/45/EC指令,配制品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品,但是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清单中的物质,且单 个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1%,在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欧盟内该配制品的供应商在接到下游请求时,须向其提供一份安全数 据表(SDS)。

Lierry 发表于 2009-3-13 16:32

大家会去注册吗? 谁会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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