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1.申请费收费标准由每个单元600元降为500元;
2.产品检测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
3.工厂审查费;
4.批准与注册费;
5.监督复查;
6.年金:对同一申请企业获得的证书,统一按每张证书100元收取年金;
7.认证标志收费;
下列情况免收相关费用
(一)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下列变更时
1.变更企业名称或地址
2.变更认证申请人
3.变更商标
4.扩充
5.更换证书
详细内容见附件! 想问一下增加产品型号时,要不要收费? 增加型号就是扩充阿,不需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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