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面世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6月25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并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只要是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就有了标准可依。据工信部官方网站的这份通报,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规则》称,新能源汽车企业如发现产品存在影响安全、环保、节能等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工信部、产品使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据专家介绍, 2007年国家发改委也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约束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而工信部的这项《规则》更侧重于产品,亮点是首次开出了新能源汽车产品3大准入条件,包括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标准,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据悉,目前广州、上海、重庆、深圳等城市均在制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方案。《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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