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被撕破了
EN71,撕下的纸算小部件吗? 不算小部件 算下纸张的面密度,如果超过400g/m2,就要算小部件了。 首先,你的这个纸张是做什么用的?另外,这个是否全部是纸质的,如果是,就不算 引用第3楼wuwang于2009-10-30 10:54发表的:
首先,你的这个纸张是做什么用的?
另外,这个是否全部是纸质的,如果是,就不算
是个翻页书本,估计印些图画,纯纸
密度为840g/mm2, 我觉得算是小部件了 EN71中规定了纸的定义(面密度小于400g/m2),而小部件豁免条款中包含纸张.
如果面密度超过这个数也就不属于纸张的定义范畴。从常规来考虑,过于厚的纸板较硬,容易造成窒息。
因此关键点在于面密度而不是纸质问题,从标准角度和潜在危险考虑,完全应该判为小部件。 面密度为840g/mm2,那么就不在小部件豁免的范围内
应该算作小部件 密度大于400,算小零件 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
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引用第8楼hewei于2009-10-30 15:09发表的:
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
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大哥你不是在练习绕口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