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8之8.2.4条款第三段修改之讨论
ISO9001:2008之8.2.4条款第三段(见图)中增加了“向顾客”三字。我认为“向顾客”三字增加的不适宜。因为如此理解,组织内部在没有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可以放行原材料与半成品。但实计上是不可以的
得到批准了为什么不可以, 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引用第0楼keyou于2009-11-10 16:18发表的 ISO9001:2008之8.2.4条款第三段修改之讨论 :
ISO9001:2008之8.2.4条款第三段(见图)中增加了“向顾客”三字。
我认为“向顾客”三字增加的不适宜。因为如此理解,组织内部在没有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可以放行原材料与半成品。但实计上是不可以的
楼主:
你的理解有点偏,愿词意理解是:在没有得到职权人批准或在顾客批准的的情况下不可以交付,这里的交付是指成品(最终向顾客交付的产品)我认为在这里加“向顾客”三个字更详细化,职责明确化一些。(批准后实施)
而你所说的半成品和原材料不在交付顾客的产品,只是交付的产品的先期控制和预防(内部管制) 引用第3楼sinmk于2009-11-11 17:58发表的:
楼主:
你的理解有点偏,愿词意理解是:在没有得到职权人批准或在顾客批准的的情况下不可以交付,这里的交付是指成品(最终向顾客交付的产品)我认为在这里加“向顾客”三个字更详细化,职责明确化一些。(批准后实施)
而你所说的半成品和原材料不在交付顾客的产品,只是交付的产品的先期控制和预防(内部管制)
.......
这里不是说:“不可以交付”,而是说:“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放行’:对进入一个过程的下一阶段的许可。——ISO9000:2005之3.6.13;
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所以此处的放行产品:完全可以理解为放行原材料和半成品
因此加上”向顾客“三个字显得不适宜 顾客实际上就是客户,这里增加了“向顾客”更加清晰描述了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的对象,没有不合理之处,如果没有增加“向顾客”可能让人理解有多个对象。打个比方:7.1含义包括可顾客需求、内部质量目标达成和产品评审等等,如果提供给客户是成品,但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个零件尺寸异常时,但该尺寸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时,可以内部放行,不必等顾客回应的声音,可以内部策划完成后放行。或者换个角度来想,如果产品内控标准出现不合格时,但又符合顾客标准要求,可以内部策划完成后放行,但没有完全内部策划前也同样不能向顾客放行产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