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认证新规定
附件是从昨天开始执行的,节能认证新规定。请通知相关客户。
各节能签约实验室:
第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已于2010年2月20号公布。鉴于节能认证要为政府采购提供明确、清晰的节能产品信息,为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唯一性并满足进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必须 “保证稳定供货,不出现停产、无货”的要求,现在我们对节能试验报告提出如下要求:
1. 目前,我们已经要求企业用铭牌上以中文标示的具体产品型号进行节能申请,其他代码(包括:销售型号、市场型号、内部编号…等等)不得申请节能认证。
节能报告中“产品型号”按铭牌上以中文标示的具体产品型号写,描述及照
片中只体现此型号。
已经申请尚未出具报告的,请实验室通知企业并按此要求出具报告;已经出具的节能报告中带有类似销售型号的,我们将退回实验室,请帮忙进行修改。
2. 过去以“X”、“*”、“.”等代替的系列产品,均要请企业写明具体型号。尚在实验室的项目,请通知企业提供具体型号;我们已经收到的报告,由我们通知企业提供具体型号的说明。
3. 对于同一单元申请多个型号的送样与核对,我们在“珠海研讨会会议纪要”中已经有要求,有些实验室并未按要求执行,请实验室按要求进行样品核对,并在报告中体现。申请单元内所有型号均应具备批量生产,报告上要有全部铭牌照片,无法按要求提供样品和铭牌的、不具备批量生产的型号将不能给予认证。对同一单元产品间差异,在报告中应清晰、详细进行描述。
4. 有些实验室的节能报告,只按照企业的申请号而将不同单元的产品出具在同一份报告中或同一申请号出具多份报告,这样不便于后期的网络操作,是不允许的。实验室发现申请单元不对的,应先通知企业拆分单元、修改申请书后再进行测试。
产品一处
2010.3.2 希望楼主能提供节能标准资料 不同和组处管理不同产品认证工作哟 此消息来至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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