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3 发表于 2010-7-3 14:56

语句修改,(这个飞机明显在使用跌倒时突出部件不能造成伤害)。

kylau 发表于 2010-8-6 00:06

就图片而言,我看到只是有一个简单的推动玩耍功能,就像一般的玩具小车一样,按CR14379的定义此类玩具应是小于3岁儿童使用的,所以如果轮子是小物件其就不符合EN 71-1的标准要求。

tassx 发表于 2010-8-9 13:00

对crawing child ,push toys 应有足够大的面积甚至要承认部分儿童重量,对学步儿童,push toys 要有足够的高度如割草机,图示不应归为 push toys; 图示没有鲜艳的颜色,没有电池&遥控,对3-的吸引力不大,应定义为model,定位US:4+, EU3+。
由于不符 稳定+垂直,NA to Clause 4.9。

哥哥在家 发表于 2010-10-24 18:51

引用第8楼yyy3于2010-07-03 14:45发表的 :
我认为这个飞机严格的来说两岁小孩就可以使用,两岁小孩就有推拉玩具的特性,而这个飞机的主要玩耍的功能就是推动。产生小部件肯定是不允许的,4.9部分的突出物也是不允许3岁以下小孩使用的。
该 玩具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耍。EN714.9条款是针对0-14岁儿童适合。该玩具下面的轮子在4.9条款里是PAS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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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EN71-1轮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