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71 -1 Clause 7.1
EN 71 -1 Clause 7.1并没有强制规定包装上需要加KEEPING RELEVANT INFORMATION FOR FURTHER REFERENCE.为什么包装上没有加这句话,有些第三方测试行会在报告上加个REMARK呢??是88/378指令还是93/68指令里有规定呢???欢迎大家讨论。。 93/68吧 你送检样品时,是否未带上包装或者说明书,由于资料不足而无法评定的时候,报告上就会写See remark这个是我个人的看法,仅提供参考 一般在实验室测试中,除非是警告性的标志必须做判定时,才会判定。
否则,一般的信息都不会作为判定。
通常会有 标注,或者说明,抑或是看见有标签。 是88/378指令被93/68指令修改後,第十一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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