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CNAS评审中检查、检测问题
请教一下各位大侠以下问题,比较急,希望知道的大侠帮忙协助回答,能给出相关的资料或者依据更是感激不尽。。。。不清楚的朋友们也希望留给名,顶起来。。。我司最近在申请CNAS复评审,其中涉及到部分机械标准的申请加到认可范围内。但是现在得到的信息是很多普通机械的认证标准着重的是对产品的检查,对工厂设计的检查,对文件(说明书,电路图等)的检查,是属于检查机构的认可范围,不属于检测实验室认可(ISO17025)范围。
我司认为,根据检查机构的能力认可来看(ISO17020),重点在于设备监造方面或工厂检查性质方面,而检测实验室认可(ISO17025)则是重点至于评估实验室是否具有某个标准或其中的某些项目的检测能力,检测包含着检查与测量的意义,一个标准通常都包含着检查判断和测试或测量判断两大方面的内容,同理,大部分工业机械的产品标准也是包含着这两方面的要求,其中关于电气系统方面的要求都会参照IEC60204-1(等效于国标:GB5226)执行,而且IEC60204-1同样包含着检查与判断与测量判断两方面的要求,因此我们申请扩项的机械标准就是为了证明我们实验室具有对此标准进行独立检查和测量/测试的能力,可以对此类机械产品是否真的满足相关机械标准的要求进行独立检测或判断,并可以给客户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此产品与标准要求之间的符合性。至于产品的制造过程或生产系统不是我们需要申请具有的能力,那就应该是属于检查机构的认可范围。我们只做判断产品是否与标准要求一致的工作,而不做工厂检查或产品监造方面的工作。而检查机构更多的是偏向于特种设备领域,而我们申请认可的基本上都是普通工业机械而已。
从检测判断一个产品是否与标准一致的意义上讲,把大部分普通工业机械标准的认可划分到检查机构的认可范围是不合理的,而应该是由具有相关检测认可能力的机构来执行。假如一个检查机构具有注塑机标准的认可能力,那么此机构可以进行工厂检查或产品监造等方面的检查工作,但是注塑机标准上面同样涉及到需要满足IEC60204-1的电气系统检测方面的要求,那么如果客户需要机构出具一份满足注塑机标准要求的完整报告时,此检查机构是否还必须要申请此标准的17025认可呢? 我司应该如何证明我们申请检测实验室认可(ISO17025)范围内可以加入普通机械的认可标准,如EN 60204-1, EN ISO 12100等。。 意思是CNAS不让你们在检测实验室认可(ISO17025)范围内加入EN 60204吗? 是说EN60204, EN ISO 12100等一些普通机械的标准,还包括对应的国标,不给我们加入到检测实验室认可(ISO17025)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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