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万年历 | 距春节还有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广东安规检测有限公司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722|回复: 0

[信息产品] 空气间隙10mm的要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看950的标准2.10条款里面有一句:落地式设备的外壳上的或台式设备非垂直的顶部表面上的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与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之间起加强绝缘作用的空气间隙为10mm。
" Z  d( S9 `: c+ d- A' S请问为什么会有这个要求,这个空气间隙10mm是不是就是电气间隙的要求?5 }" `6 h) n6 `7 a) k; b' y' @( [
比如说一个网络机顶盒产品(内置电源板),金属外壳,按照标准理解,顶部外壳(属于台式设备非垂直的顶部表面上的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与内部电源板之间要满足大于10mm才行?( }9 U' F, }' }3 E
之前一直理解电源板与外壳之间只需要按照加强绝缘6mm的要求,请教各位哪种理解合理?标准上为什么要有10mm的规定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5-4-7 05:18 , Processed in 0.06589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