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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话题] GB 4706.1 器具类型 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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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请问器具类型判定有什么依据吗?
1 U; ~& e# I4 r: g8 N6 i* `) l现在很多产品内部都带有 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 t7 F, }5 ], I' [' a( x; p7 D
9 }4 p, F3 l2 w8 ]9 @例如:充电式电动牙刷,充电式加热水杯,重量小于18kg, 这些器具在操作时算手持式,但存一个充电的过程,充电的过程 会影响设备 判定类型吗,判定为便携式产品?
" Y; P6 k3 o4 o% s# @* o  g( I! V
* l$ V+ H  k! P无人/有人照看器具 判定.* ?/ m6 k  K( O1 C" }
例如, 充电式电动牙刷,充电式加热水杯 在使用的时候算有人照看器具,  在充电过程,会算无人照看器具吗?
  u- p& r) y' Z, ^有判定依据吗
( M& v1 A3 c. ?0 f3 Q# B+ m& z; F, n
4 O/ O+ q' Y/ k, O' h
3.5
% K- J1 B9 z7 d) V. H1 N3 S7 Y3.5.1 便携式器具% Z  [( ?3 `7 `( j1 i# f
在工作时预计会发生移动的器具或质量少于18kg的非固定式器具.
, S8 W9 x* Z7 y& L1 v9 \: K! ~6 \8 i+ A1 S
3.5.2
+ H) P" H# z. ?' a  _% V手持式器具
9 \' C  h* e* k% U) a" T在正常使用期间打算用手握持的便携式器具.' K8 {% _. Z6 @" W! t! d
 楼主| 发表于 2022-5-3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0 X" W0 ]7 m+ i) Z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吗、。怎么没有大神帮忙回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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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充电也是工作模式的一种,在有2个不同状态时,考核按照严格的那个状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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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2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充电和使用,都是器具的正常工作模式,都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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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充电主要工作的是电池部分,放电主要工作的是整机,判定按整机,也就是按手持式器具判定。 无人/有人照看器具标准没有明确定义,通常按特标的30.2去判定,不适应特标按说明书使用为参考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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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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