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学习 发表于 2014-11-26 11:17

让梦飞翔 发表于 2014-11-25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本要求电路板厂家在PCB上开槽。对方却认为此处是等电势,同一电位不应以功能绝缘考核。
“功能性绝 ...

保护元件的失效指的应该是元件断开后由于两脚之间的间隙或距离不足导致跳火,也就等同于保护元件无作用吧,所以功能绝缘考量的应该是保护元件断开后的电位,而此时电位就不是等电势的了吧?

zyhua1985 发表于 2014-11-28 10:50

按山炮兄的直接开槽即可满足功能绝缘的要求

wanjm8 发表于 2014-11-29 17:41

本帖最后由 wanjm8 于 2014-11-29 17:45 编辑

热爱学习 发表于 2014-11-26 1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保护元件的失效指的应该是元件断开后由于两脚之间的间隙或距离不足导致跳火,也就等同于保护元件无作用吧 ...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双重绝缘、加强绝缘都是针对器具的“防触电”提出的距离要求,但是功能绝缘并非如此,就像此时的保险管,它并不是为了防触电,而是保护性器件。

保险管作为保护性器件,它存在于你的PCB上,而PCB两点间在没有这个保护器件时或保护器件保护时,你的两个点之间就非等电位了,除非你没有这个保险管,两个点重合,那估计过不了19章的短路测试,因此在保护之后还必须提供功能绝缘的距离要求,否则也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因为可能因为距离过小照样短路。这个也相当于保险管就是为了器具的固有功能(保护功能)而存在,因此它也必须满足功能绝缘的距离要求。

综上,赶紧开槽吧!;P

让梦飞翔 发表于 2014-12-11 15:14

zyhua1985 发表于 2014-11-28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山炮兄的直接开槽即可满足功能绝缘的要求

不记得开槽宽度要求的条款了。能提示下吗?

ylgc123 发表于 2014-12-11 15:23

二类污染1.0mm,三类污染1.5mm

让梦飞翔 发表于 2014-12-11 15:59

ylgc123 发表于 2014-12-11 15: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二类污染1.0mm,三类污染1.5mm

请教,适用条款?

zhangfc 发表于 2014-12-12 20:00

可以灌AB胶,将污染等级提升为2级。

zhangfc 发表于 2014-12-12 20:01

zhangfc 发表于 2014-11-23 2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压敏电阻,应该可以开大于0.8的槽,爬电距离大于3.2mm。

查过标准,压敏电阻不是可靠的安规元件……

sabrina.L 发表于 2014-12-31 14:44

让梦飞翔 发表于 2014-12-11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记得开槽宽度要求的条款了。能提示下吗?

开槽宽度要大于1mm则认为不能跨越

sabrina.L 发表于 2014-12-31 14:45

只是125V的话,3类污染功能绝缘是2,2mm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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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电路板上电流保险管两脚间的爬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