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测报告中实验室分地点位置描述
大家好:咨询个问题,例如:有XXX上海检测实验室与苏州分地点实验室都获得了CNAS认可,同一个认可编号;
现在的问题是:检测点是在苏州地址,我报告的模板的页脚是上海的地址,但是报告正文中有一个检测地点:我写的苏州地址;
请问这样可不可以,还是说报告正文中检测地点注明了苏州还不够,是否需要把报告的格式(也就是页脚)也改成苏州。我是希望页脚还是上海,正文中注明检测地址为苏州最省事。因为报告的公司名称只能是XXX上海实验室。
没人吗? 备注说明检测地址是可以的 你的意思是说,上海和苏州两实验室同属一家公司,只是地点不同,对外报告一直是上海实验室标头对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检测地点就注明苏州实验室,报告专用章盖上海实验室的。 按你的想法,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公司总部为上海,报告页脚只是显示,报告的总体有描述,认 为合理。 看一看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5.3.7
如果报告的封面或者报告内页的模板是本部的统一格式
在分地址出具的报告的检验项目和内容也是经过认可的,备注说明检测地点也是可以接受的
yxd2008 发表于 2018-2-27 11:28
你的意思是说,上海和苏州两实验室同属一家公司,只是地点不同,对外报告一直是上海实验室标头对吗?
如果 ...
嗯,正文我有备注检测地点,模板页脚还是用的上海地址,我也认为道理是能讲得通,就是想咨询下别的第三方遇到这种情况是怎么操作的,也是像我说的这样吗?当然了最好能有什么文件说明的最安全了,谢谢。 momus 发表于 2018-2-27 11:36
看一看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5.3.7
如果报告的封面或者报告内页的模板是本部的统 ...
我看了下R01-2017的5.3.7
对于多地点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CNAS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误认为未获认可地点的相关能力在认可范围内.感觉并不是很清晰。有别的文件更明确就安全些,
也想知道别的机构这样情况怎么操作的也是像我说的这样吗。
zqwb2011 发表于 2018-2-27 11:29
按你的想法,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公司总部为上海,报告页脚只是显示,报告的总体有描述,认 为合理。
你遇到过这样情况过吗?也是这样操作的? 古秦邮驿 发表于 2018-2-27 14:36
我看了下R01-2017的5.3.7
对于多地点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CNAS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 ...
我们是这样用的
其实不光是CNAS,CMA也是一样,
都不能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这个查的很严格的
分地址这个问题,备注说清楚就好了
这个地址和认可证书上的地址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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