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uenoob
发表于 2008-12-23 19:20
引用第31楼WAICHLF于2008-07-02 10:15发表的:
若采用开槽的方法得注意:如果槽的宽度小于1.0mm,开的槽是没作用的
这种说法太片面了,如果是发散沟槽,顶部大于0.25mm深度大于1.5mm底部宽度大于1.0mm。爬电距离还是沿绝缘体表面计算。
roguenoob
发表于 2008-12-23 19:26
引用第210楼jeeger于2008-11-17 20:12发表的:
问各位大侠一个问题啊:
家用电器中内部导线与电器金属外壳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器间隙应该怎么测量?安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呢??感谢解答 !!
内部导线如果满足加强绝缘则没有要求。
如果为裸露带电体,则需要使用IEC61032 B型试验探棒对导线施加2N力,以尽可能的使爬电距离缩短再测量。
roguenoob
发表于 2008-12-23 19:33
引用第134楼xw611于2008-08-31 16:20发表的:
请教各位专家(IEC60950)
比如:二次电路中有>60VDC的危险电压(该二次电路与一次电路满足加强绝缘),同时该二次电路有安全电压的可触及件.请教:可触及件与二次电路危险带电件之间有没有防护绝缘要求?可触及件与危险电压电路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如何来考核?谢谢!
你既然断定了可触及件为安全电压,则其与二次危险带电体之间已经满足安全隔离了。就不需要绝缘防护要求了。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也不需要考核。因为其本身就已经是安全电压可接触件。
另:我怀疑你的可接触件为非安全电压。除非你的二次危险带电体与可触及部分不是通过电阻分压得到。如果为电阻分压得到,即使小于42V,也为危险电压。
hncjy365
发表于 2008-12-30 14:33
6033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定义都是指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带电部件与器具的可触及部件之间的要求。
那么II类结构的可触及部位与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有工程师叫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就不再定义中。
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II类结构的可触及部位与内部线的爬电距离
才鸟
发表于 2009-1-3 10:23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材料要求至少采用双重绝缘或附加绝缘来隔离,材料厚度大于2mm就可以了还是绕组之间的爬电距离大于2mm就可以了?
liang09
发表于 2009-1-7 09:36
就比II类电源来说吧,结构上要注意哪些全面的问题?
sjm2005
发表于 2009-1-15 14:44
EN50178上规定的1000V的I类绝缘材料的爬电距离是5mm,可是耐压1000V的MOSFET的引脚间距离不到1.5mm。这是为什么?
Daniel.wan
发表于 2009-1-15 19:08
引用第10楼bear.xiong于2008-06-30 16:58发表的:
个人有几个问题:
1.什么是功能绝缘?
2.污染等级怎样划分?
1、功能绝缘,是指带电件之间的绝缘。一般在标准里面都会有这样一句话,如果绝缘距离不够的话,要求做短路。注意,这个不属于故障情况,属于正常情况。在短路的情况下,不能发生危害。功能绝缘一般都是在电源线的进线端有要求,因为这里如果距离不够的话,会导致墙上的空开跳开。
2、污染等级的划分,一般情况下都属于污染等级2.污染等级1是指全密封的情况,污染等级3是指会产生导电性的东西。比如电机的炭刷,会产生炭粉,炭粉是导电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要求距离更大一些。以保证安全。
Daniel.wan
发表于 2009-1-15 19:13
引用第223楼hncjy365于2008-12-30 14:33发表的:
6033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定义都是指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带电部件与器具的可触及部件之间的要求。
那么II类结构的可触及部位与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有工程师叫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就不再定义中。
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II类结构的可触及部位与内部线的爬电距离
II类结构中,可触及部位与基本绝缘属于附加绝缘(SI),要按照附件绝缘的要求来考核。
Daniel.wan
发表于 2009-1-15 19:19
引用第224楼才鸟于2009-01-03 10:23发表的: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材料要求至少采用双重绝缘或附加绝缘来隔离,材料厚度大于2mm就可以了还是绕组之间的爬电距离大于2mm就可以了?
初次级之间的绝缘胶带厚度必须大于2mm。这个跟爬电距离是两回事情,在标准中,这个属于穿透绝缘。绝缘胶带厚度大于2mm后,还要求,初次级之间的爬电距离大于5mm(电压小于250V大于125V,污染等级是2),初级绕组到铁心之间大于2.5mm,次级绕组到铁心之间大于1.2mm(假定变压器输出小于50V,初级绕组通过铁心到次级的距离大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