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seng 发表于 2008-9-4 13:3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内部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业务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重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决定和中检集团认证业务整合的有关要求,从2008年8月1日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各地公司认证业务统一使用CQC品牌,颁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六部作为承担集团系统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业务的主管部门,已从8月1日开始全面受理原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玩具认证的业务;有关证书转换事宜,另行通知。我们将本着平稳、有序、高效、不增加客户任何额外费用的原则,继续竭诚为认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CQC官网)

honseng 发表于 2008-9-5 16:19

欧盟修订玩具新指令

近日,欧盟发表报告,要求修订玩具安全新指令议案,对进口商的责任作出更严格规定,这是继今年1月25日欧洲委员会公布有关玩具安全的新指令议案后,欧盟的又一举措。
    欧盟玩具新指令有三个关注点:一是禁止在玩具中使用一切过敏物质以及任何致癌、诱变或危害人类生殖力的物质;禁止生产和销售若干类不符合其他法例(包括化妆品指令和有关与食品接触物料的指令)的玩具。二是加入有关供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的条款,玩具乐器及出牙嚼环等玩具必须符合相关欧盟(1935/2004)的规定,与皮肤经常接触的玩具,如用手指作画的水彩颜料或制造模型的黏土,必须符合化妆品指令的成分和标签规定,同时还禁止在玩具中使用致敏香料。三是对进口商的要求更严格细化,包括必须确保生产商已采取有关的合格评估程序,进口商须负责确保玩具附有用词浅显易懂的操作说明和安全资料,进口商须对所售玩具进行样本测试,记录投诉个案、违规玩具和回收事件等。
    据悉,该法规最快有望于年底前就新指令内容达成协议。虽然新指令是针对涉及有害化学物质的玩具,但它却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欧盟将重点加强玩具安全的市场监管,确保其产品全面遵守新法例规定。玩具业将面临成本大幅上升带来的竞争优势削弱以及欧盟进口的合格评估程序的双重挑战,且法规冲击面广,令部分玩具厂家出口风险陡增。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玩具生产企业须快速作出反应,搜集相关信息并对玩具的生产作出控制,使原辅材料的金属含量符合玩具安全新指令的要求:一是提高技术实力,加强工艺改进,调整生产模式,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和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二是对法规进行深度解读与剖析,了解欧盟禁用物质规定和极少数获得豁免的物质,对照新指令进行安全生产的查漏补缺;三是在铅汞等禁用物质的使用上做好豁免替代研究,在玩具中掺杂香水应关注过敏反应,玩具设计上应从儿童使用的安全性这一根本原则出发,禁止玩具与食品结合等危险设计;四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分散出口风险,应适当转移出口阵地,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同时积极练好“内功”,加强贸易技巧,为扩大出口争取主动权。

vigor99 发表于 2008-9-8 09:52

广东加强对出口玩具增塑剂项目的检验监管   
近期,广东检验检疫局出台文件,要求各分支局进一步加强对出口玩具增塑剂项目的检验监管。为适应各国对增塑剂的限量要求,确保辖区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惠州检验检疫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检验监管:
    首先,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辖区内出口玩具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和宣传,要求企业引起重视并按照出口国家要求进行生产。其次,抓紧对辖区内玩具生产企业使用增塑剂及搪胶情况现场进行清查,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增塑剂项目检测。
    第三,鼓励企业不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增塑剂,改用环保无毒型增塑剂。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企业含塑料部件的玩具产品进行邻苯二甲酸酯的抽查检测,重点加强PVC软性塑料玩具增塑剂项目的检测。到目前为止,共抽取18款产品进行增塑剂项目检测。
第四,结合玩具首件产品备案工作,根据出口国家要求,核查含PVC软性塑胶部件的产品是否进行增塑剂项目的检测,未经检测的,要求企业及时进行相关检
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备案。对已经备案的产品,在报检时要求企业出示增塑剂
项目检测报告,不能出示报告的,则要求企业抓紧送样检测。
    第五,加强对文件、法规、标准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增塑剂是指增加塑料的可塑剂,改善在成型加工时树脂的流动性,并使制品具有柔韧性的有机物质。它通常是一些高沸、难以挥发的黏稠液体或低熔点的固体,一般不与塑料发生化学反应。添加增塑剂可降低塑料的玻璃转化温度,使硬而刚性的塑料变得软且柔韧。增塑剂在所有塑料助剂中用量最大,增塑剂以综合性能
佳、价格优的邻苯二甲酸酯为主,其中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简称DOP)是重要的通用型增塑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树脂的加工。

vigor99 发表于 2008-9-8 09:53

深圳玩具协会对玩具涂料进行审核
    为促进深圳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做强做大,有效提高出口玩具所使用涂料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口玩具质量。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及深圳市玩具行业协会联合对深圳地区出口玩具生产企业所选用之涂料供货商进行推荐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对涂料供货商划分为A、B类。   
    对两协会联合发布,并经备案的推荐油漆供货商供应的涂料,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实施抽批检验:对于A类的涂料供货商,按不超过10%的比例抽批检验;而B类的涂料供货商则按不超过20%的比例抽批检验;非A、B类的涂料供货商,则作全检。深圳市检验检疫局将通过玩具企业每月提供的台账中涂料的批次按以上比例进行抽检。

vigor99 发表于 2008-9-8 10:03

《毛绒、布制玩具》新国标9月1日实施
    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的国家推 荐 性 标 准 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将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新国标细化生产环节管理规范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毛绒、布制玩具》标准适用范围界定为:以纺织品为主要面料、内含各种填充物的玩具,包括有服饰和无服饰的玩具。新国标规定了毛绒、布制玩具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对玩具的缝纫质量、成品外表、填充物以及功能性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国毛绒、布制玩具生产厂家众多,尽管对毛绒、布制玩具等有着行业标准,但一些细节要求并不明确,因此一些不良厂家为了赢得利润,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者干脆使用一些垃圾原料做填充物,给消费者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新修订的标准对毛绒、布制玩具的填充物、玩具的边角线缝制等细节问题都提出新的要求,比如,新标准中要求玩具中的填塞物要均匀、软硬适中且无硬块并体现必要的造型等。而且对玩具上的小物件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毛绒、布制玩具不可拆卸的塑料小物件应装配牢固,在规定的作用力下,不会发生碎裂、分离,而且塑料零件表面无明显色差、变形、裂纹及划痕等。对于玩具的表情装饰线,新标准也提出
了要求,手线、嘴线、脚线等要制作精细,应紧贴玩具表面并且位置正确。另外,在毛绒、布制类玩具的缝纫质量上,也要求针脚均匀,不得有脱线、跳针、断线等现象,不得有明显露底,不得有明显破洞、缺件和破损现象或者明显色差。玩具的实物尺寸应与明示尺寸相符,尺寸偏差不得超过明示尺寸的正负5%,等等。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称新标准与93版 标 准 相 比 变 化 较大,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大大提升此类玩具的安全性、生动性和表情的真实性。对规范国内布绒玩具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维护消费者利益 将 会 起 到 很 大 的 作用。
★新国标实施工作任重而道远
    对9月即将实施的毛绒、布制玩具新国标,企业反应如何呢?采访中一些企业表示,新标准中描述性文字较多,具体的指标性规定较少,规定较为模糊。对此,广州礼品和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铁表示,认为新标准规定模糊,可能是部分企业未能真正理解新标准。“其实,新标准在修订时已经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如果企业还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可通过网上咨询,进一步理解新标准。 新标准的出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否会拉高生产成本?新国标实施,对毛绒、布制玩具企业来说,不用改进生产设备,只是在加工时精细度要求更高,因此不会提升生产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个国标是侧重于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对一些工艺水平低下,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是个门槛,“但对于大多数出口企业和生产工艺水平合格的企业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王铁表示“行业规范是质量的保障,新规定不是对行业的打击,而是对行业的规范。”
  其实真正阻碍新国标发挥作用的,也许并非成本的问题,而是它的推荐性特征。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该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厂家们对此大都采取观望的态度。“这个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所以我们会等一等,如果所有的企业都动起来了,我们也会跟进。”有厂商表示。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新标准实施会对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到底能带来多少实质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国家和相关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来保障该标准的实施。
  据悉,目前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将国家推荐 性 标 准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印刷完毕,为帮助广大玩具生产企业、经销商、检测机构尽快获得新版标准,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已开始标准征订工作。之后,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将为贯彻新标准作好各项服务工作,包括提供标准文本、标准培训等。

honseng 发表于 2008-9-8 10:06

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23442-keyword-%B2%BC%D6%C6.html

lvlin163 发表于 2008-9-17 08:13

日本玩具安全标准第3部分—2008年更新

《日本玩具安全标准第3部分:玩具的化学性质》于2008年1月更新,并于4月1日起开始生效。
为了符合现行的日本法规,履行玩具ST标识要求,新标准与《食品卫生法》中有关玩具安全的最新规定保持一致。
标准的主要修订部分归纳如下,仅供参考。
1.1 ——染色事项
染色事项的规定适用于6岁以下儿童的玩具,而不是所有人。所有材料都不得有颜色迁移,除纺织品外。
纺织品中,如果发生迁移的颜色比“对比标准色”浅,允许存在。

1.10 ——橡胶奶嘴
橡胶奶嘴的试验要求增加了以下内容。


1.11 ——金属玩具
金属玩具或玩具中的可移动金属零件(无任何油漆或聚合物涂料)不得含有浓度高于90毫克/千克的可溶性铅。
1.12 ——玩具零件的材料
用于制造玩具的材料不得对健康有害或含有任何以下法规中列出的有害物质:《日本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NO.303,195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法》(NO.14,1953)及《防止有机溶剂中毒条例》

honseng 发表于 2008-9-19 11:29

警惕不合格玩具“玩”转口贸易伎俩

   近日,杭州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进口不合格玩具。这批玩具塑胶热气球是从香港空运进口,经检测,该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且塑胶材料中含20%以上的邻苯二甲酸酯(DEHP),存在较多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有害化学成分。目前,杭州检验检疫局查封了该批不合格品,并将检测处理结果告知企业,作销毁处理。
    这是杭州地区今年第二次查获来自香港的进口不合格玩具产品。经调查了解,香港企业出口的玩具产品基本上从市场采购组装,且多为“MADE IN CHINA”。此次查获令杭州局忧虑的是,香港地区的转口贸易很可能将相同的不合格品转给其他国家,而在国际市场上,就可能会是一起“中国制造”不合格品的案例,从而给我国产品出口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欧盟已连续发布了有关中国玩具此项含量超标的通报,依据的是EU2005/84/EC指令《第二十二次修订就关于成员国与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品趋于一致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理事会指令76/769/EEC(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而我国尚无法规禁止其在玩具产品中的使用,香港地区也无限制使用的要求。在我国市场上或销售给香港的玩具和配件都是“合格品”。而在欧盟、美国部分州市等限用国家,则是“不合格品”。就转口贸易而言,由于检验检疫部门不知道产品最终去向,造成在具体执行标准时难以把控。
    为确保玩具产品的安全质量,杭州局对进口玩具从严把关,根据使用风险,采用相应的标准作为检测和评判依据,从而查获此类不合格品。从此次事件中,杭州局得到了这样的警示:一是进口产品、原料、配件同样存在安全缺陷,对产品的把关不容懈怠;二是产品的合格评定应依据其用途、特性和最终销售目的国的技术规范;三是要警惕转口贸易,尤其是香港及保税区等此类贸易中转站,存在“合格”产品,转销至欧美日等国时因达不到输入国的安全要求而被召回通报的隐患;四是需不断加强对生产企业、贸易商的产品安全宣传,提醒企业必须对产品中的增塑剂引起高度重视,应按照输入国的法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对可能涉及使用增塑剂的原辅材料做好投产前检测,确保出口玩具的安全质量。

jason_steel 发表于 2008-9-25 10:08

回 6楼(honseng) 的帖子

真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啊,中国人就是喜欢做坑、蒙、拐、骗的勾当,如果政府机构能够向美国学习一下,严格采取召回制度,相信中国人的生命安全就会有很大的保障,那些不法分子也不敢猖狂制造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一次recall就搞得它倾家荡产,看他还敢不敢。这样玩具里面也就不会含有那么多铅了,也不会那么容易伤人了。这真的一大惊世之举。当然了,这样的举措应该要涉及到各行各业是大快人心啊。

lonachina 发表于 2008-9-26 15:03

消费品安全法案修正案(美国)

在8月14日美国总统签署了消费品安全法案修正案,提高玩具出口门槛.
要点概述
o    将「儿童」定义为12岁或以下之人士
o    强制性要求产品须由已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或firewalled proprietary laboratory 进行检测
o    没有明确规定检测次数
o    制造商在装运货物时需为每个产品提供一份合规证明,并要向分销商或零售商提供此类证明文件
o    于法案颁布一年后,玩具、其它儿童用品和家俱上的油漆和表面涂层的总含铅量限制将被降低至90ppm (0.009%)
o    限制儿童产品的任何部份之总含铅量﹕
    法案颁布180天后为600ppm
    法案颁布一年后为300ppm
    法案颁布三年后为100ppm
    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CPSC)确定此限量规格在技术方面不可行,则会将限量调整为300 ppm和100 ppm内
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每五年就当时的最佳技术和科学资料作检讨,并根据该等资料调低有关的含铅量限制
    部件如在正常使用、可预计的使用方式或滥用情况下均不会被儿童接触,可获豁免此限制
o    邻苯二甲酸盐禁止令将在立法颁布180天后生效,涉及的产品包括﹕
    儿童玩具(即是供12岁或以下之儿童作玩耍的产品)和儿童护理用品(指用作促进儿童睡眠、令儿童放松、用来喂养3岁或以下之儿童,或帮助儿童吮吸或出牙的产品)。
    上述产品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或 邻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 (BBP)含量不能超过0.1%
o    邻苯二甲酸盐中期禁止令将在法案颁布180天后生效,涉及的产品包括﹕
    可放入儿童口内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任何能放入儿童口内及其中一边尺寸小于5厘米的部件)
    上述产品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含量不能超过0.1%

其它要求﹕   
o    除非已取得豁免,否则以美国州法为先
o    将民事罚款最高限额增加至1500万美元
o    实施新的内部违规揭发者保护政策
o    在法案颁布一年后,儿童产品和包装上必须附带追踪标签
o    在法案颁布一年后,婴儿/学步儿童耐用产品必须附上产品登记卡/表
o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检讨婴儿/学步儿童耐用产品的自愿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效性
o    在法案颁布180天后,ASTM F963-07(第4.2节除外)将被视作安全条文和强制规定
o    以邮购目录和网上订购方式销售的指定玩具和游戏类别,必须依照美国《联邦危险品法》(FHSA)规定附有警告标签
o    可能会使用X射线萤光光谱仪(XRF)或其它方法筛检小于10毫克(milligram)或1平方厘米(square centimeter)的较细小涂层面积的含铅量
o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于2013年10月1日前,增加额外拨款增聘人手,预期员工数目增加至500人或以上
o    允许州司法部长代表本州居民采取行动
o    制订进口和出口条款,其中包括禁止出口被回收和违规产品,以及开发风险评估方法
o    建立和保存可供公众检索的数据库
o    于法案颁布一年后恢复五人委员会,并在立法颁布后设立由两名成员(来自不同政党)组成的法定小组
o    制订四轮越野车的新规定
o    在法案颁布后两年内,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进行研究,及识别在制造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过程中使用甲醛 (formaldehyde) 对消费者可能构成的危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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