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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话题]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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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有没有相关文件
' T! R: B5 J8 e$ U7 ^3 w' y. N
发表于 2014-5-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中国见过0类器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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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附录U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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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可以的,看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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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GB4706前言部分国家差异中有这句话:. L5 z) k/ U: |$ N$ Y
6.1:0 类和0Ⅰ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和南斯拉夫)。
2 C' N3 N0 y: p) ^! d6 b1 R* i可认为这些国家是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的,但中国不在此类。所以按标准来说,没有说明中国不允许,但是实际市场基本没有。我想知道的是CQC依据什么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出现。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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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  第2部分,灯具的分类,已没有0类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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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中国,家里用的时候,很多都是0类的,特别是广大农村,都是没有接地线的,所以就从原来的I类变成了0类,包括我自己家里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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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二:电气强度7 x+ T9 _/ _( L: b! b
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验电压值(有效值)和施加的部位按下表进行。
' x0 x, z  R0 k6 q- C试验电压(V)- {0 s) X& r! [8 e/ N9 A  W) b0 v% j
O、OⅠ、Ⅰ、II 类器具- e1 M  e2 m( H0 o3 r( X
额定电压( W+ L4 K2 q' `) ?" e  p0 M/ R
施加试验电压的部位 III 类器具
, d( X5 F$ }/ A3 Z≤150V >150V- |+ k* r0 U; X# @( c
带电部件和通过下述绝缘方式进行隔离
" @0 T  u: o9 k, u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1 |: Z3 z! m  V( I5 e1 n
——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800 1000 400
4 x+ y! k; ^5 s! ^2 |" V——用加强或双重绝缘隔离的*(1)(2) 2000 2500 ——
5 Z9 B# t( n0 V9 B1 N7 Y  l/ Z% z*(1)对于O 类器具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 p8 @4 E1 T$ Q8 x3 A& M/ l(2)对于0Ⅰ、Ⅰ类器具中的Ⅱ类结构部件如果认为不合适则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 `2 n) M& Y% _: Q# R9 L, }$ b, E" G5 E  O$ A5 F: w& u1 O
这是CQC 家电规则的附录,是可以有O类的哟。

点评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4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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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plmijb 发表于 2014-5-12 16:53 ( |" ?0 q" ?% [8 Q9 [
方法二:电气强度5 U" a7 \* M- R! F" z2 D( _
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 ...
, j, o# Q+ V" ?: v' H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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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市场上卖的那种热得快,不知道是否算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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