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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assx

[玩具标准] 项链适用年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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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12M+,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发表于 2010-11-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8+比较安全,年龄小的容易出总量,勒死了谁负责呀。
发表于 2010-11-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30岁以上都可以用。
发表于 2010-11-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是18M+,根据CPSC的年龄导则,认为18M左右的小孩喜欢模仿大人的动作,并喜欢装扮,而项链又是装扮物品,且颜色比较鲜艳。
0 Y% r2 h7 O5 a8 Z* S4 F) U3 ]提醒:大家应该以儿童是否感兴趣,能否掌握运用,是否有开发智力等因素考虑适用的年龄,而不是根据结果来反推判断。
: y+ n% d5 F  }例如:一个全软体毛绒爱心熊,双手抱着一个爱心,形成一个活套,并能通过头部探棒,那我们判定应该是FAIL,因为毛绒软体玩具适用全年龄段。而不是通过判断有危险,而把年龄定到3+
发表于 2010-11-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清水白菜于2010-11-02 21:49发表的  :8 a( k0 u) h  l' i( A; h
30岁以上都可以用。
引用第1楼发表的  :! K1 D4 ~# E& e/ n) c8 [* X
40以上人用吧。
引用第6楼发表的  :* n& E* w! t0 u5 L& y6 h9 h- i
判断年龄一直是个大多困惑地问题。
12楼和1楼的坛友观点也许具有代表性,但是我想说的是,玩具的年龄判定,不是说产品可以给多大年龄的人用,如果是这样,那所有的玩具都可以给成年人玩,毕竟成年人也可以有童心的嘛,而是从几个方面去看,1.这种玩具可能对最低多大年龄的人产生吸引力,2.最低给多大年龄的人用比较安全。4 l! a3 j, l1 o6 l- u0 D" s% F
举个例子吧:
$ F' R% e' @( I4 }一、如果一个产生,其色泽,可玩耍性(通俗的讲叫“好玩性”吧)等等各方面,足以引起3岁以下  儿童的兴趣,但是他们并不会玩这些玩具,而且对3岁以下儿童可能产生危险,那么可能需要定  义为3+,同时必须加以警告,不可以给3-儿童使用或玩具。
; m$ ?2 Y9 _. }( H0 k$ a! i二、另一方面,如果足以引起3岁以下儿童的兴趣,而且他们会玩这类玩具,即使有危险,也可能会  被定义为3-,比如说软体玩具,有很多对小孩子有窒息的危险,但还是定义为全年龄段的。' h+ T% p( h9 _3 ?; G
三、任何玩具,即使定义为3-,并不代表只对3-儿童有吸引力或是有风险,对其他儿童同样可能  存在风险,所以任何被定义为3-的玩具,既要玩具标准的满足所有其它要求,而且还要满足特  定作为3-以下儿童玩具的要求。但如果定义为3+,可以不满足特别定义为3-的要求。# Z- m, ~% {% `6 u9 G. I, J" K; @& l/ U
  X% t$ Y! K2 C
再回到这个贴子里的内容,因为我之前说是定义为“8+比较安全”,也许有人会拿我上面的话来驳我。说“那个项链颜色鲜艳,对8-甚至3-的儿童都有吸引力,退一步说3-的儿童不会玩,那3+以上儿童有可能会玩的呀,比如五六岁的小孩子也许已经会带这玩意了。”
1 ?. M/ R4 T) E# v  P是的,的确有以上情况,所以我说是“定义为8+比较安全”,因为从实际案例出发,这种东西一旦勒绞住小孩子的脖子,容易造成窒息危险,特别是因为那东西上面有小块。所以肯定不能定义为! o6 M3 ?- U6 V( o
3-,至于定义为3+,从厂商的角度出发,如果定义为3+,最好是要有警告,万一有个三岁半或四岁的小孩子出事,那也不好说,而且可能性还是很大的,那么如果定义为8+则是比较保守比较安全的,到了8+的儿童,已经比较具有行为能力了,而且8-的儿童一般不具有自我的化妆或打扮的意识,8+的则开始逐步有了这方面的意识。
发表于 2010-11-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分析的很不错。, o& \% T" _2 k2 l  [; W& i% G- ?
只是有些概念性东西是不敢苟同的。
7 r6 e) l7 {, ^; I% C, I) X
% i6 f3 x& i7 K  D; s首先从安全角度来说,那就更好定义的符合实际情况。不是你定义了8+那就安全了。可能有人认为这个我已经定义了8+了,如果还是出现问题了,那么厂家就会逃避追责了么。 那肯定是逃不了得,个人从这个样品图片的情况来判定,是属于18m+的产品。所以是fail的。
( L8 c# ]$ }' |% h
+ o  N; `( T5 e( I再说,为什么不可以用3+或者8+来标识这个产品,或者加个警告标语呢。这个就是CPSC里的定义规则问题了。) a) r8 ^* w/ ]8 S
规则里有明确的说明,哪些产品是属于哪个年龄段,并不是你标注了3+或者8+,再弄个警告标语就能规避了责任或者判定你的产品是合格。
! R" ~' O& Q8 a2 c$ m5 W" g3 Y# Y* U4 R/ Q在判定产品的时候还是按照规则去判断,那么你的标识和警告标语就是无效的,而且是违规的标语了。4 j2 k' E0 W* C2 [1 J9 q
2 y" a0 u  {7 A/ y( W, K; ?
只有合理设计产品,去符合规则,而不是有了产品去怎么逃离规则,或者用其他手段去逃离规则。那样是万万不行的。
9 K5 X) V6 F5 F- m7 g) w5 P如果产品到了美国可能出了问题就麻烦了。
) k) Q% ~( c8 H# `
8 Q& ~" M* E( w& |8 u2 I) b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目的,本人也不对以上的言行及带来任何事件负责。
发表于 2010-11-17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具备了装扮的性质了
& I' N  Y1 X; C* s3 d/ f: B/ w所以觉得可以判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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