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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AGUAN于2010-01-06 14:49发表的 产品有了某L认证还是被法院罚了,怨谁去? :8 ?% F1 L8 Y8 l0 l;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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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举办的全国消协法律与理论研讨会上,家电企业和相关专家呼吁制定统一的“产品责任事故处理条例”,或出台“产品事故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规范产品事故的处理程序以及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较大的难题在于我国的产品尚无权威的事故认定机构,并且特别有效规范的事故处理办法也有待完善。4 p1 C; S1 H$ N1 ]3 T' F7 n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美国早已有了“Product Reliability Law”来规范类似事故的处理程序及相关的受理机构。任何消费者在产品使用中受到损害,包括人身及财产的方面,均可依据该法对有关销售商进行诉讼,进而追溯到最初源头----制造商。因为产品的设计及生产必须符合该法的有关要求才被视为履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如何判断产品已经符合各方要求,则成了销售商,进口商,制造商及有关社会团体最为关注的问题。
8 w R& {7 j m, p 实际上,产品贴有NRTL认证标志,则有关方面被视为履行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比如MET认证标志,UL认证标志等(NRTL)国家认可实验室颁发的标志,均为全美AHJ所认可。但是这些认证标志必须可靠地存在于产品的使用寿命中,否则也很难完全免责。$ R V! F' A8 _$ H" J( U! h
这里分享一个发生在深圳某个灯具厂的真实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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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重点在最后一句 " 安全有保障,Safety is m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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