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er
发表于 2007-7-10 19:16
绝对赞同大家的说法!
安规本来就需要大家的积极探讨达成共识一致!
这样才能进步!!
所以希望大家多提问题!
柯南
发表于 2007-7-10 22:53
引用第27楼barry于2007-07-10 15:54发表的:
没有重复呀。只不过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电缆的走线可靠性。
.......
如果不满足5,2,8,那5,2,6与5,2,7就不要看了?
af204
发表于 2007-7-11 08:47
5.2.6及5.2.7和5.2.8适用的范围不同,5.2.8只是针对“II类灯具、可调式灯具或除墙壁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5.2.6和5.2.7针对所有的灯具
其实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防止电线入口处的锐边对电线的损坏,不管什么灯具,只要在有锐边的地方,处理一下,去掉容易割伤电线,甚至是割伤手的锐边,再加上个衬套,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af204
发表于 2007-7-11 08:54
包括灯具或是其他家用电器的外壳,都不应该有容易割伤手的锐边,或者是螺钉的尖端突出到外壳之外
wss
发表于 2007-7-11 09:02
引用第32楼af204于2007-07-11 08:47发表的:
5.2.6及5.2.7和5.2.8适用的范围不同,5.2.8只是针对“II类灯具、可调式灯具或除墙壁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5.2.6和5.2.7针对所有的灯具
其实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防止电线入口处的锐边对电线的损坏,不管什么灯具,只要在有锐边的地方,处理一下,去掉容易割伤电线,甚至是割伤手的锐边,再加上个衬套,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我觉得满足不了5.2.8,那5.2.6和5.2.7就不用看了,譬如说固定式灯具/。。。
guxinnong
发表于 2007-10-10 11:47
各位老兄,半灯具具体是指些什么东东
KEKE
发表于 2007-11-8 08:44
请问各位大侠,EN 60598:2004与EN 60598:2000的差异在什么地方啊!
KEKE
发表于 2007-11-8 08:47
请问大侠,EN 60598:2000与EN 60598:2000的差异是什么啊!
stey
发表于 2008-1-26 10:48
外壳可以打孔,但要满足潮态后打高压测试,试验指测试.
中国威
发表于 2008-3-30 15:17
5.2.8是否指这几类灯具的电源线出线处的处理方式:电线与灯体间要加个啥.
各位一般都用什么做为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