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er 发表于 2007-7-10 19:16

绝对赞同大家的说法!
安规本来就需要大家的积极探讨达成共识一致!
这样才能进步!!
所以希望大家多提问题!

柯南 发表于 2007-7-10 22:53

引用第27楼barry于2007-07-10 15:54发表的:



没有重复呀。只不过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电缆的走线可靠性。

.......

如果不满足5,2,8,那5,2,6与5,2,7就不要看了?

af204 发表于 2007-7-11 08:47

5.2.6及5.2.7和5.2.8适用的范围不同,5.2.8只是针对“II类灯具、可调式灯具或除墙壁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5.2.6和5.2.7针对所有的灯具

其实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防止电线入口处的锐边对电线的损坏,不管什么灯具,只要在有锐边的地方,处理一下,去掉容易割伤电线,甚至是割伤手的锐边,再加上个衬套,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af204 发表于 2007-7-11 08:54

包括灯具或是其他家用电器的外壳,都不应该有容易割伤手的锐边,或者是螺钉的尖端突出到外壳之外

wss 发表于 2007-7-11 09:02

引用第32楼af204于2007-07-11 08:47发表的:
5.2.6及5.2.7和5.2.8适用的范围不同,5.2.8只是针对“II类灯具、可调式灯具或除墙壁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5.2.6和5.2.7针对所有的灯具

其实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防止电线入口处的锐边对电线的损坏,不管什么灯具,只要在有锐边的地方,处理一下,去掉容易割伤电线,甚至是割伤手的锐边,再加上个衬套,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我觉得满足不了5.2.8,那5.2.6和5.2.7就不用看了,譬如说固定式灯具/。。。

guxinnong 发表于 2007-10-10 11:47

各位老兄,半灯具具体是指些什么东东

KEKE 发表于 2007-11-8 08:44

请问各位大侠,EN 60598:2004与EN 60598:2000的差异在什么地方啊!

KEKE 发表于 2007-11-8 08:47

请问大侠,EN 60598:2000与EN 60598:2000的差异是什么啊!

stey 发表于 2008-1-26 10:48

外壳可以打孔,但要满足潮态后打高压测试,试验指测试.

中国威 发表于 2008-3-30 15:17

5.2.8是否指这几类灯具的电源线出线处的处理方式:电线与灯体间要加个啥.
各位一般都用什么做为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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